富德生命康健无忧重大疾病保险(庆典版)特点:
病种保障覆盖广
高达173种疾病种类,涵盖32种轻症,20种中症,121种重疾。
特定疾病多次保
恶性肿瘤-重度、较重急性心肌梗死、严重脑中风后遗症3种高发特定疾病,合计最多可给付6次。
寿险复原人情暖
首次确诊重疾1年后如果身故,未满18周岁给付300%已交保费,已满18周岁给付100%基本保额。
少儿双倍显关爱
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,在25周岁前首次确诊重疾/中症/轻症,将额外给付100%/60%/30%基本保额。
保障项目 | 说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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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大疾病保险金 |
重疾121种,分6组赔付6次,间隔期180天,每次赔付100%基本保额,恶性肿瘤与侵蚀性葡萄胎一组,其他高发疾病均匀分散,分组形态尚可。 |
中症疾病保险金 |
中症20种,不分组无间隔期,每次赔付60%保额,最多赔2次。 |
轻症疾病保险金 |
轻症32种,不分组无间隔期,每次赔付30%保额,最高赔付6次。 |
恶性肿瘤/脑中风后遗症/急性心肌梗死二、三次给付 |
癌症/严重脑中风/较重心肌梗死,间隔期3年,赔付100%基本保额,每周特疾限赔付2次。 |
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 |
25岁前,发生重疾/中症/轻症,额外赔付100%/60%/30%基本保额。 |
身故保险金 |
18岁前,3倍已交保费;18岁后,基本保额。 |
寿险复原保险金 |
首次重疾确诊1年后身故,已满18岁,赔付100%基本保额,未满18岁,给付3倍已交保费。 |
投保年龄:0-65岁
缴费期限:趸交、3/5/10/15/18/19/20年交
保障期限:终身
因下列情形之一直接或间接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,轻症疾病、中症疾病、重大疾病,或者首次达到合同定义的轻症疾病、中症疾病、重大疾病之疾病状态,或者首次接受合同定义的轻症疾病、中症疾病、重大疾病手术的,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:
1.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、故意伤害;
2.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;
3.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、或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,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;
4. 战争、军事冲突、暴乱或武装叛乱;
5. 核爆炸、核辐射或核污染;
6.更多详情见条款。